認證規範1:教育目標
一、具備明確且公開之教育目標:
(一) 教育宗旨:
致力於電子工程教育與研究,培養學生創新思維、專業能力、敬業樂群與職業倫理的素養,以服務社會人群,並建立永續學習的環境。
(二) 教育目標:
1.養成電子工程基礎與專業知識,具備工程推論與分析能力。
2.學理與實務兼備,結合產業發展與前瞻科技,致力於電子技術之發展與應用。
3.培養終身學習與社會關懷之人格特質。
(三) 核心能力:
1.具備運用電子專業知識解決工程問題之能力。
2.具備操作電子工程相關系統及數據分析與詮釋之能力。
3.執行工程實務所需之電腦與資訊能力。
4.具備選擇及整合元件,改善或創新電子系統之能力,並對智慧財產權有所認知。
5.認識時事議題,瞭解電子工程技術對環境永續、社會共好及全球的影響,並培養持續學習的習慣與能力。
6.發掘、分析、應用研究成果及兼顧永續發展,以解決複雜且整合性(complex)工程問題的能力。
7.專案管理(含經費規劃)、有效溝通、領域整合與團隊合作的能力。
8.理解及應用專業與資訊倫理,認知社會責任及尊重多元觀點。
1.2 系教育目標與校願景/宗旨及院教育目標的關聯性及形成的流程
表1-1、學校願景/宗旨、學院教育目標與學程教育目標對照表
學年度 |
學校願景/宗旨 |
工學院教育目標 |
系教育目標 |
107-113 |
1.教學與研究兼顧,提升本校為具高度競爭力的國際化大學與最佳國內產學合作夥伴。 2.人文與科技並重,培養具國際視野及獨立思考能力且為社會所器重的有用人才。 |
1.培養統合各種工程與科技的工程師,具備獨立解決問題、結合工程與管理及系統整合之能力。 2.兼備學理與實務之應用技術,從事工程相關領域之研發,結合產業需求與願景,促進工程之廣泛應用。 3.培養終身學習與社會關懷之人格特質。 |
1.養成電子工程基礎與專業知識,具備工程推論與分析能力。 2.學理與實務兼備,結合產業發展與前瞻科技,致力於電子技術之發展與應用。 3.培養終身學習與社會關懷之人格特質。 |
圖1、訂定/修訂教育目標流程
1.3 具備有效的評量方式可確保教育目標的達成
一、教育目標達成度之評量方式
表1-2、教育目標評估方式
受訪者身分 |
評估方式 |
時間點 |
---|---|---|
應屆畢業生 |
問卷調查 |
畢業前1個月 |
畢業校友 |
問卷調查、座談會 |
1.每年4-6月 2.校慶系友回娘家活動 3.平時系友回系拜訪 |
校友聘僱業主 |
電話訪問、問卷調查、座談會 |
1.每年4-6月 2.校慶系友回娘家活動 3.平時系友回系拜訪 |
業界代表 |
座談會 |
每年1次課程諮詢委員會議 |
校友代表 |
座談會
|
1.每年校慶系友回娘家活動
2.平常不定期聚會
|
二、教育目標達成度評量結果
(一) 系友自評教育目標達成度
表1-4、畢業系友自評教育目標達成度(195、80、39、96、92、64份)
教育目標 |
重要性與達成度 |
|||||||||||||
重要性 |
達成度 |
重要性 |
達成度 |
重要性 |
達成度 |
重要性 |
達成度 |
重要性 |
達成度 |
重要性 |
達成度 |
重要性 |
達成度 |
|
107 |
108 |
109 |
110 |
111 |
112 |
平均 |
||||||||
目標一:養成電子工程基礎與專業知識,具備工程推論與分析能力。 |
4.6 |
4.0 |
4.6 |
4.0 |
4.6 |
4.1 |
4.6 |
4.1 |
4.3 |
3.8 |
4.3 |
3.8 |
4.5 |
4.0 |
目標二:學理與實務兼備,結合產業發展與前瞻科技,致力於電子技術之發展與應用。 |
4.6 |
3.9 |
4.7 |
4.1 |
4.5 |
4.1 |
4.6 |
4.0 |
4.3 |
3.8 |
4.3 |
3.8 |
4.5 |
4.0 |
目標三:培養終身學習與社會關懷之人格特質。 |
4.5 |
4.0 |
4.6 |
4.2 |
4.5 |
4.2 |
4.6 |
4.2 |
4.3 |
3.9 |
4.3 |
3.9 |
4.5 |
4.1 |
(二) 雇主評定受僱系友教育目標達成度
表1-5、雇主評定受僱系友教育目標達成度(25、19、16、47、17、19份)
教育目標 |
重要性與達成度 |
|||||||||||||
重要性 |
達成度 |
重要性 |
達成度 |
重要性 |
達成度 |
重要性 |
達成度 |
重要性 |
達成度 |
重要性 |
達成度 |
重要性 |
達成度 |
|
107 |
108 |
109 |
110 |
111 |
112 |
平均 |
||||||||
目標一:養成電子工程基礎與專業知識,具備工程推論與分析能力。 |
4.5 |
4.1 |
4.7 |
4.3 |
4.7 |
4.1 |
4.6 |
4.1 |
4.7 |
4.2 |
4.6 |
4.2 |
4.6 |
4.2 |
目標二:學理與實務兼備,結合產業發展與前瞻科技,致力於電子技術之發展與應用。 |
4.7 |
4.2 |
4.8 |
4.2 |
4.3 |
3.8 |
4.6 |
4.0 |
4.8 |
4.2 |
4.6 |
4.1 |
4.6 |
4.1 |
目標三:培養終身學習與社會關懷之人格特質。 |
4.7 |
4.0 |
4.7 |
4.3 |
4.4 |
3.9 |
4.5 |
4.1 |
4.8 |
4.3 |
4.6 |
4.1 |
4.6 |
4.1 |
結語
本系教育目標是以校及院之教育目標為方針,並因應產業發展及本系特色制定,自95學年度制定與執行至今,期間定期召開「課程諮詢委員會議」檢討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並配合IEET認證結果報告書之建議作持續修正改進。這些公開且明確之教育目標,不但展現學程之功能與特色,且符合電子科技潮流與產業需求。在課程設計上,本系將教育目標具體化為9大核心能力,依核心能力設計教學方法及評量方式,並且透過問卷、電話訪問、與座談方式對畢業校友及校友聘僱業主做定期訪查檢視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的達成情形。每年召開「課程委員會議」、「課程諮詢委員會議」及「系務會議」,藉由產業專家的參與討論,教師將業界建議與檢討結論反應到教學過程中,以PDCA持續改進機制確保教育目標的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