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二學期電子系選課公告事項
選課前請詳閱所屬入學年度之「課程時序表」,注意其相關規定再謹慎選課
【壹】、延修生
請一律於111年2月18日~111年2月21日上網選課,電子系所開科目將開放名額予以加選(少數科目除外),逾期則不開放,不於上述時間選課而導致無法順利加選者,後果自行負責。
【貳】、在校學生(大一生~大四生)
重修「專業必修」科目:可至工學院各科系重修。
重修「校訂必修」或「通識課程」:全校各科系,一律可重修。
專業必修科目抵修對照: 1.修「數位邏輯設計與實習」可抵「數位邏輯設計」,請填寫正確之重補修代碼 2.修「數位邏輯設計與實習」可抵「數位邏輯實習」,請填寫正確之重補修代碼 3.修「數位邏輯設計與實習」亦可抵「數位邏輯設計」+「數位邏輯實習」 (重修時不用填重補修代碼,需於取得學分後至註冊組填表申請抵免) |
『進修部』所開之「必修科目」除了重修之外,不可選來當選修學分(特殊原因核准者除外),所以一定要填【重修代碼】,否則將予刪除,後果自行負責。
大一生~大二生只能在日間部修課。
大一生~大三生選修分類通識課程,每學期以修1科為原則。
大三、大四學生因重修必修課程衝堂,或轉學生、轉系生因補修必修課程衝堂,得至進修部或在職專班選課。
【叁】、無法加選
因「選修人數限制」而無法選課者(日、夜學生、延修生一律適用),若符合下列申請條件,請先填寫「課程加選申請單」【系辦索取】後於111年2月18日(五)上午9:30~下午17:30及111年2月21日(一)上午9:30~中午12:00至P501找鄭建民老師審查、開放名額【須親自於P501上網加選(請攜帶手機)】,無法親自辦理者可委託他人辦理,逾時而導致無法順利加選者,後果自行負責。
申請條件:【無法親自辦理者可委託他人辦理】
- 延修生:必修、選修科目均可申請。
- 博、碩士班:均可申請,但須「指導教授」及「授課教師」簽名。
- 大學部學生:基於尊重授課老師,若該科目已達選修人數上限,需取得「授課教師」簽名 才能開放額外名額供同學加選。
- 大四生:(1)該學期所修學分少於學校規定的最低學分者可申請加選選修科目,以本班所開的為限。(2)大四下若畢業學分不足,可申請加選選修科目,以本班所開的為限,若本班之選修科目都已選修而仍不足,則可申請加選他班選修科目。
- 大一生~大三生:該學期所修學分少於學校規定的最低學分者可申請,選修科目是否可申請加選,另行公告,若無公告一律不可申請,申請加選選修科目者,以本班所開的為限。
- 其他:若本班所開選修科目至申請截止時間該科目開課不成而造成所修學分少於學校規定的最低學分,則可申請選修本班其他選修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