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工程系 110預備研究生甄選公告
一、本系大三學生前五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70分(含)以上,或成績排名在班上前50%(含)以內,即符合預研生申請資格。
二、學生申請時須檢附個人基本資料、歷年成績單 (檔案須清晰可見)、老師推薦函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三、預研生錄取後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預備研究生資格。
四、預研生仍需報名參加本系碩士班甄試,且須於第八學期(含)之前取得學士學位,經本系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五、預研生可以於第七學期開始,選修研究所課程,所選修課程可以於正式取得研究生資格後申請抵免,抵免辦法依照本校規定。
重要日期 |
事項 |
※ 請注意延期收至6/15(二) ※ |
預研生報名(申請資料請交至系辦工讀生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