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證照 公告】(109學年度新生)
本系新生及在學學生請注意:
「電子工程系專業證照課程實施要點」及「本系認可之專業證照」已於107/7/3經系務會議修正通過,修正後實施要點將適用本系日間部全體學生,未取得專業證照之大二以上學生(含延畢生)將不再適用原入學年之證照清單,請一律參照新版認可證照。
1. 109新生學生入學前所取得之本系認可的專業證照中之勞動部乙級證照,並於入學當學期二週內至系辦公室登記。(因是入學前取得證照,故無法申請獎勵,僅做為系所登錄用)
2. 大二以上學生(含延畢生)此前已考取但尚未登錄之證照限於本學期開學二週內(109/9/25)前填妥「學生專業技術證照獎勵申請表」送至系辦辦理登錄,未送件者將不再予以補登,請特別注意。
◎ 電子工程系專業證照課程實施要點(1090429)查詢處:電子系網>系所公告>表單下載
◎「學生專業技術證照獎勵申請表」下載處:電子系網>系所公告>表單下載
◎尚無符合證照的同學務必於畢業前取得證照清單中1張 證照並完成登錄
109/9/25(五)前 請交給班代統一收齊(請以班級為單位收件),再送至J101電子系辦公室 王助理收。(請勿個別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