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考附檔】
獎勵金於公告通過後約一個月內撥入帳戶,屆時請同學刷存簿確認。
本校自106年8月1日起修正「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
105學年度(含)之前入學生,不區分國內證照或國際證照,初階-每證獎勵200元、中階-每證獎勵1000元、高階-每證獎勵8000元。各級別證照分別以獎勵一張為限,惟已達獎勵張數限額者,不再獎勵自106年8月1日起取得之證照。
106學年度起入學生,不區分證照級別及國內或國際證照,每證獎勵200元且以獎勵一張為限。日四技學生於一、二年級取得證照,方可申請獎勵。
證照獎勵辦法、表格下載:
教學卓越計畫網頁→表格辦法→學生面
申請證照獎勵者,請將申請書填寫完成後送至系辦即可。
**重要**
郵局需核對身份證號及帳號為同一人方能核撥獎勵金,非本人帳號將遭郵局退回,請同學務必使用本人帳號!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 煩請來信vanessa@stust.edu.tw 李小姐
來信詢問請註明您的系所、姓名、學號、申請證照名稱、生效日期,以便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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